👉 帳單整筆分,金額 / 期數超彈性 當月帳單金額扣除最低應繳款後之滿 NT3,000 元以上, 即可提出申請 6/12/18/24/30 期分期
👉 減輕繳款壓力,快又有效 當月帳單繳款截止日前提出申請,並繳足最低應繳金額, 經核准後即完成設定 (需視客戶當期是否有帳單分期額度而定), 這個月申請成功、下個月開始分期還款!
👉 Richart Life 申請,快速又隱密 於帳單結帳日後,即可開啟 Richart Life 依下列路徑申請!
路徑一、 點選(左上角)全功能選單→於「減擔專區」點擊「帳單分期」→即可進入查看當月可分期之帳單!
路徑二、 帳務→本期帳單→點擊 [看詳情>]→即可進入設定
⚠️重要提醒⚠️ 1.分期總金額及分期方案可於Richart Life APP 帳單分期流程內自行設定。 2. 若為授權自動扣繳信用卡當期應繳總額之正卡持卡人,帳單分期申請成功後仍會自動扣繳當期帳單總額,正卡持卡人應在當期帳單繳款截止日前透過台新銀行網路銀行、行動銀行、或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專線(02)2655-3355,將自動扣繳設定變更為扣繳當期最低應繳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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