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注意事項 : 1.參加資格: 【推薦人】 (1)推薦人需為已持有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者(環球/亞洲無限卡、賓士卡、smart悠遊御璽卡除外)。 (2)需於2023/2/28前刷一筆消費(不限金額)且該交易須2023/3/10前入帳始符合獲贈資格。 【被推薦人】 (1)被推薦人須為新戶,指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台新銀行信用卡正卡者。 (2)本活動需於2023/1/11-2023/1/31(含)前透過指定連結申辦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(不含Gogoro Rewards聯名卡、葡眾聯名卡),且於2023/2/8(含)前核准(以台新銀行系統資料為準),活動回饋檢核時需仍為有效卡。 (3)被推薦人需於2023/2/28前刷一筆消費(不限金額)且該交易須2023/3/10前入帳始符合獲贈資格。 2.回饋說明: 【推薦人】 (1)參加此推薦活動,即視為您同意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,就本活動推薦人贈品所得向國稅局為申報及扣繳,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於台新銀行年度累積領取贈品價值(包含參加台新銀行其他行銷活動)超過新臺幣1,000元整,台新銀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申報主管稽徵機關。若贈品之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10元,推薦人需自行負擔10%稅額(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無論金額多寡,依法扣繳20%稅額)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,預扣稅金後,始得領取贈品,贈品一經領取恕無法退還,未於期限內領取贈品視同放棄權利,若您不同意,請勿參加推薦活動。 (2)如推薦人因本次推薦親友獲贈之刷卡金未超逾新臺幣1,000元整,台新銀行預計於2023/4/30前以簡訊通知推薦人將此刷卡金列入年度綜合所得,刷卡金預計於2023/4/30前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。如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,000元者,台新銀行預計於2023/4/30前寄送中獎回覆函至推薦人帳單地址,推薦人需於函內記載之回覆截止日前,以紙本方式寄送中獎回覆函予台新銀行指定單位,刷卡金預計於2023/6/30前回饋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。 【被推薦人】 (1)回饋之刷卡金預計2023/4/30前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。 (2)符合活動資格之新戶,不得再適用其他通路、專案或聯名卡之首刷優惠活動,亦不得重覆參加。 3.消費認列邏輯:僅計算正卡交易,附卡交易不列入計算,且不列入刷卡消費計算之項目為預借現金、預借現金手續費、預借現金分期金、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、代償他行信用卡、現金卡、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、違約金、循環信用利息、基金交易、基金手續費、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,如調閱簽單手續費、掛失手續費等。 4.持卡人所持之台新銀行信用卡若發生停卡、不續卡、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、違反「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」等情事者,持卡人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,台新銀行不另行通知。 5.台新銀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,調整額度及信用卡服務內容之權利,不論發卡與否,申請書及所附文件,台新銀行均不予退還。 6.台新銀行保留解釋、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。 |